央广网太原11月3日消息 11月1日上午,太原中院开庭审理了山西省首例走私新型毒品——“听话水”案,并当庭宣判。
开庭审理现场(太原中院供图)
经审理查明,2022年7月,太原市的王某通过QQ、微信、“土豆”APP 等软件,在明知“听话水”具有致幻功能、属于违禁药品的情况下,仍以人民币880元的价格从境外网购了“听话水”。
同年9月8日,公安机关在某产园区项目部将收取上述包裹的王某抓获,现场查获伪装成“按摩精油萃取精华”的液体一瓶。经鉴定,查获液体中检出了γ-羟丁酸成分。
“听话水”是以第三代毒品为主原料的软性毒品。第三代毒品是第二代毒品——化学合成毒品的变种,通过对这些化学合成毒品结构进行修饰改变而产生区别于原毒品的新结构,但是,其危害性与原化学合成毒品相差无异。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明知是毒品而从境外购买并以寄递方式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王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记者郎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