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女儿高考冲刺期带第三者回家,妻子诉离婚获赔1万】近日,江西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1999年,李某(男)与王某(女)经媒人介绍相识后恋爱结婚,初期生活甜蜜,并育有一名女儿。婚后不久,李某不顾妻儿感受,多次出轨。被发现后,又苦苦求饶、承认错误并请求原谅。王某为了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庭,一次次原谅了李某。可王某一次次的隐忍却没能换来丈夫的回心转意,甚至在女儿高考冲刺期间,李某明目张胆将第三者带回家中居住。王某实在忍无可忍离开了家,自此李某便开始与她人一起共同生活。
王某在2023年上半年,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出轨并与异性同居,违反夫妻间的忠实义务,破坏家庭和谐,给王某带来了严重的精神痛苦,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在判决双方离婚同时,李某赔偿王某精神损害赔偿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