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演员郑爽被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郑爽被判退还服务费3050万元及利息,并赔偿6000万元。
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认为,郑爽作为知名公众人物,其劣迹行为已造成极其广泛且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据广电总局相关通知,郑爽作为主创人员出演的电视剧已经无法上映。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系个人独资企业并于2017年注销,其存续期间的债务应由投资人郑爽承担。因此诉至松江法院,要求确认《策划服务合同书》及《策划服务合同书之补充合同》解除;被告郑爽退还服务费3050万元及利息,并赔偿经济损失6000万元。
郑爽,1991年8月22日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 2009年,郑爽因主演青春剧《一起来看流星雨》而进入演艺圈。 2021年,郑爽代孕事件被揭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管重点刊物《广电时评》针对此事件表示“不会为丑闻劣迹者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和平台”;同年,她还因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税、漏税、逃税等问题被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调查,而北京市广电局也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8月,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